后金时代
编辑
沈阳故宫中的东路建筑,中为大政殿,两侧的十王亭是清初左右翼王和八旗办公的地方
清朝政府最初的行政架构始设于后金皇太极时期,天聪五年(1631年),设六部(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)。天聪十年(1636年)设立都察院。崇德二年(1637年)设立議政王大臣會議,这是后金时期和清初重要的决策机构。
入关至清中期
编辑
順治元年(1644年)清军入关后,国都由盛京城迁至北京城,并增设多个中央行政机构。顺治十五年(1658年)又仿照明朝内阁制度设立内阁[註 1],由大学士、协办大学士、学士、侍读学士等组成,负责起草、传达诏令,进呈题疏,代批拟旨等。清朝的内阁名义上居中央辅政机构之首,但没有明朝中后期内阁那样的实权,内阁的最高长官大学士,虽然品极位崇,实际上只是皇帝的私人文書官,負責替皇帝批閱公文、起草御旨。康熙十六年(1677年),在内阁外另设立南书房,使之成为决策中心。雍正十年(1732年),正式定名的办理军机事务处(简称军机处)成为清中后期为皇帝服务的国家决策中心。至此,议政王大臣会议名存实亡,至乾隆晚年始废除。
晚清时期
编辑
晚清时期,国内外环境剧变。咸豐十一年(1861年),恭親王奕訢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,以處理與西方列強的交涉問題。清文宗駕崩後,穆宗繼位,東太后鈕祜祿氏(慈安太后)與西太后葉赫那拉氏(慈禧太后)共同聽政,支撐滿清政權。慈安太后死後,慈禧太后獨掌大權,成為晚清的實際統治者。光緒二十六年(1900年)庚子事变后,清朝政府开始推行新政。光緒三十二年(1906年)9月,政府下诏订定新中央官制,改六部为十一部。宣统三年(1911年),清朝政府為因應現代化潮流,派遣欽命大臣出國考察憲政,頒布《欽定憲法大綱》,並成立一个以总理大臣为首的责任内阁。清遜帝溥仪在1912年2月12日下旨退位,但因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與清朝政府簽署《清室優待條件》,因此遜帝仍可在北京紫禁城中使用「皇帝」頭銜,並保有“逊清皇室小朝廷”,直至中華民國十三年(1924年)11月5日被迫出宫结束。